一、专业代码与名称
050302,广播电视学。
二、学制与学位
四年,文学学士。
三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广博的文化知识、敏锐的社会观察力、宽阔的国际视野和娴熟的专业技能,能够在广播电视机构以及其他传媒、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采访、报道、拍摄、编辑、主持、策划、管理等工作的广播电视专业人才。
四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新闻学、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,接受广播电视新闻采、写、编、评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形成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基本能力。毕业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新闻学、传播学以及广播电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;
2.熟悉与新闻传播有关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与伦理知识;
3.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能力,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方法,具备采访、写作、摄录、编辑、评论、现场报道与主持、节目策划等专业能力,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制技术;
4.具有良好的视听语言表达能力,包括口语表达能力、镜前表现能力、声画组合等方面的能力;
5.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意识,了解世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动态,具备使用传播新技术的能力,熟悉新媒体传播业务;
6.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。
五、专业特色
本专业充分利用校内外多种优势教学资源,采用“立体式”实践教学模式,注重培养学生深厚的人文素养、过硬的语言文字基本功、系统的广播电视学理论与实务知识,使学生不仅熟练掌握广播电视工作所需要的各种技能,同时能够胜任文秘、宣传、媒介管理等相关工作。
六、主干学科
新闻传播学、中国语言文学。
七、品牌课程
广播电视学原理、传播学原理、新闻传播实务前沿。
八、毕业最低学分要求
1.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71学分方可毕业。其中必修课117学分、选修课26学分(必须包含文化素质教育课程6学分),实践性教学环节28学分。
2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规定》者,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
九、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(见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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